图片新闻
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房管新闻房管新闻NEWS

金山区住房保障“诚信活动月”

作者: 来源: 关注: 时间:2011-9-2 14:30:00

       一、活动时间

  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


  二、主要内容

  在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(包括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)时,签订书面承诺书,保证提供的各类信息真实完整有效,没有遗漏、隐瞒、虚假。如有不实,一经发现申请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  各类保障性住房(包括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),当申请家庭情况发生变化,不再符合相关条件时,要及时主动告知各镇(街道、工业区)或住房保障机构,以便及时退出保障系统。
 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通过弄虚作假、隐瞒真实情况、伪造证明等方法,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,一经发现上述情况,住房保障机构将严格予以查处 。已申请的,取消其申请资格;已登记的,注销登记;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,按照规定予以收回,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。凡有上述行为并经处理的,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,并将该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;个人或单位为配合他人申请经济适用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,其不良信用记录也将纳入征信系统,有违法违规行为的,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【打印此文】 【关闭窗口】 【返回顶部】

上一篇:金山区住宅建设推进会召开
下一篇:金山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咨询周活动启动

Copyright © 2004-2011 上海市金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7715号
主办单位地址:金山区石化地区二村277号(200540) 电话:021-57971362   Powered By JiYun   JYCMS
(建议您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整为1024*768浏览本网站)